人口老龄化标准的具体标准和界限
一般而言,老龄化标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人到50岁以后,脑细胞逐步减少,脑重量开始减轻,智力也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衰退;同时,各种神经器官也逐渐老化,脑神经萎缩,听觉、视觉、嗅觉、触觉也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到了60岁左右,这些变化就更加明显。所以,—般我们认为进入60岁就算进人老年了。
但是,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划分的老年的具体标准和界限,以前极不统一。横向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各不相同;纵向看,同一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不相同。比如:在中国历史上,晋朝以66岁为老,隋朝以60岁为老,唐朝以55岁为老,到了宋朝又以60岁为老,即所谓“一轮花甲”。解放以后,我国和原苏联以及东欧一些国家,都是把男女分开,以男满60岁、女满55岁作为进人老年的年龄起点。直到1954年,我国才明确规定,男女不分,均以年满60岁作为进入老年的年龄起点,并以此为划分老年的标准和界眼。
在发达国家,一般都是男女不分,均把年满65岁作为进入老年的年龄起点;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又实行男女分开,以男满55岁、女满50岁作为进入老年的年龄起点。
在国际上,为了统计和比较的方便,联合国于1982年在“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取得一致决议:不分男女,均以年满60岁作为进入老年的年龄起点。这个决定,同我们中国的习惯和规定是完全一致的。从此,才在世界范围内都以年满60岁作为进入老年的年龄起点,才有了这么一个统一的划分老年的标准和界限。
1992年联合国统一规定,以60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为依据来划分老年型国家和地区。“老年比”为4%以下的为“年轻型”国家和地区;4%-7%的为“成年型”国家和地区;达到10%以上的为“老年型”国家和地区。另外,也有按照65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为依据来划分老年型国家和地区的。
若以联合国统一规定的标准和界限来划分统计,1998年,在198个国家和地区中,已有67个进入了老年型,占总体的34%,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的程度。
另据统计,到1999年10月1日国庆节时,我国60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1.26亿,“老年比”已经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这就是说,我国已比原来预计的20世纪末提前一年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