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景观的概念及其特点
景观这个词的普通含义即景色、景物之意。这个词后来被德国地理学家引用到地理学里,并把“地球表面可以通过感官觉察到的事物、着眼于这种感觉一景观的整体…‘作为地理学的一个研究主题”。
当我们置身于荒野之中,我们可看到这里的地貌形态、水文状况、土壤的特征、植物的外貌与内部的结构,以及栖息于该环境中的动物群。这些现象的组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然景观。
而文化景观,则多是由人为的作用而形成的:如到农村看见的,是田野中整整齐齐的地块,其间有排列有序的田塍与小道、纵横交错的渠道,地块上种着整齐划一的作物,组成色调不一、高矮错落的图案。
在被农田包围的村落,各个农户的房屋大同小异,排列疏密不一,加上池塘、水溪、道上悠然自得的耕牛、水面上漫游的鹅鸭、田间劳动的农夫,形成一种农村景观。
又如到城市,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各式各样的建筑物,它们有的是高层建筑的摩天大楼,有的是层次错落,形态不一的建筑群。街道上是川流不息的各式各样的车辆,两旁是大大小小的商店、五光十色的橱窗,人行道上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加上广场上的留念性建筑,绿草茵茵中的喷泉,立体交叉的交通枢纽,排列成行的行道树等,形成的是都市风光。
从以上来看,在文化景观中起重要作用的是聚落(城市、农村)的结构、土地的划分和建筑物的外貌。文化地理学家注意研究这些现象主要是通过这些文化景观来探索其文化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