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区古代林业生产习俗
世居黑龙江地区的古代先民,如拓跋鲜卑、肃慎、契丹、室韦等等,可以说都是从森林中走出的民族,森林是他们生息繁衍的家园。
近年来,黑龙江地区考古学界有一重大发现,就是在大兴安岭鄂温克自治旗阿里河嘎仙洞中,发现了北魏太平真君四年拓跋鲜卑祖庙石室的刻石,这一发现证明以嘎仙洞为中心的地区是蒙古族的祖先——拓跋鲜卑族的发祥地,拓跋鲜卑族正是生息繁衍在大兴安岭中的古老民族。
一千多年前,室韦主要活动在大兴安岭群山密林之中,那是额尔古纳河东南一带,经学者考证,“室韦”一词在当地习俗中有森林之意,是“林中百姓”。深山密林在森林民族的心目中是乐园,他们所有都依靠森林,他们的全部生活来源都取自于森林,这样就形成了特殊的生产习俗。林业生产习俗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采集和狩猎。将山林中的野果、野菜乃至蜜汁、人参等,采集来食用,有的经过加工储藏,留做备用。射猎得来的兽肉,就是平日的美餐,有的兽肉也要加工储藏,以备猎不到野兽时好来充饥。日久天长,约定成俗,便代代传承。
今天,我们从一些古代典籍中,还能看到世居黑龙江省的古代先民,在林业生产中的习俗惯制。例如渤海时期,渤海人向唐王朝朝贡,从日本聘问,其实这是特定的历史时期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渤海人向唐王朝进贡的贡品中有名马、熟铜、虎皮、海豹皮、貂皮、羊、鹰、海东青、鹘、鲻鱼、乾文鱼、人参、昆布、牛黄、松子、白附子、蜜、金、银、金银佛像、鱼牙绸、朝霞绸、玛瑙柜等。从日本聘问,据文献记载有37批使团,其中大部分都是商业贸易,最多的达200人,所带物品和朝唐贡品差不多。在这些物品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林业生产中所采集的物品和森林中射猎所得。
契丹建立辽朝。《契丹国志》中载:契丹贺宋朝皇帝生辰礼物中,有刻丝花罗御样透背御衣、紫青貂鼠翻披、银鼠鹅顶鸭头纳子、锦绿制皱皮靴、束皂白熟皮靴、白猪皮黑银鞍勒、绿褐猪皮鞍勒、白猪多裹筋鞭、黄桦皮缠猪皮弓、红锦袋皂雕箭、青黄雕翎箭,这些都反映出在林业生产中的骑射狩猎习俗。
女真人建立金朝。女真是从森林中走出来的民族,和森林有着割舍不断的情结,其林业生产习俗,始终都是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金国志•田猎》载:“金国酷喜田猎,昔会宁四时皆猎。海陵迁燕,以都城外皆民田,三时无地可猎,候冬月,一出必逾月,后妃、亲王、近臣皆附焉。每猎,则以随驾军密布四围,名日‘围场’,待狐、兔、猪、獐、麇鹿散走于围中。国王必先射之,或以鹰隼击之,次及亲王、近臣。出围者许诸余人捕之。饮随处而进,或以亲王、近臣共食。遇夜,或宿于州县,或宿于野郊无定。海陵以其子光瑛年十二获獐,取而告太庙。熙宗尤甚,有三事令臣下不谏,日作乐,日饭僧,曰围场。其重田猎如此。”由上述记载可见,王室对田猎如此酷爱,散处于林中的女真人,对狩猎这一林业生产习俗,更是代代传承,视为生活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