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北京寺庙文化的历史变迁
民国初年,江南高僧发起的佛教革新运动波及北京,但终未能获得政府的有力支持。1915年10月,北京政府发布《管理寺庙条令》,明令取消中国佛教总会,并规定“遇有公益事业之必要得地方官之许可”,可以占用寺产,住持和尚可“由地方官训诫,或予撤退”。全国性佛教组织的瓦解,使各地侵夺寺产,毁灭佛像之风越来越盛。利用寺庙兴办文教公益事业,成为时代潮流。北京地区许多佛教寺庙被用于兴办学校。清初所建的三大寺庙之一普胜寺,民国初年香火断绝,于1915年被欧美同学会集资购买,改建为该会活动中心。
二、三十年代,京城佛教界兴办各种公益慈善事业颇有成效,推动了宗教的传播。仅1928年,北京佛教寺庙兴办的公益慈善事业就有,“果善寺设立第一平民小学,夕照寺设立第二平民小学,拈花寺设立工读学校,净业寺组织贫儿工艺院,嘉兴寺增设贫民纺织厂,永泰寺筹办女子工读学校”。这些济难、赈灾、办学、慈幼性质的公益事业,使佛教深入民心,信徒增多。随着佛教势力的复兴,有些衰败残破的寺庙被维修重建。
与一度有所复兴的佛教事业相比,道教在京城宗教的上层社会中,衰落较为迅速。北京道教庙观中最著名的白云观,影响力日益衰减,终于失去“全真第一丛林”的地位。它接受各地云游来京修道受戒的道士,到民国年间逐渐废止。白云观最后一次传戒仪式子1927年举行,此次受戒道士共计349名。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神祠存废标准,严格限制道教的活动。该标准规定,应废除的寺庙有,日、月、火、五岳、四渎、龙王、城隍、文昌、送子娘娘、财神、瘟神、赵玄坛、狐仙等神灵祭祀。该规定同意保留的神祠有,伏羲、神农、黄帝、仓颉、禹、孔子、孟子、岳飞、关帝、土帝神、灶神、太上老君、元始天尊、三官、天师、吕祖、风雨雷神等。这一规定的存废原则,显然有自相矛盾之处。当时,国民政府的统治权威有限,实际并未落实执行。但国民政府对宗教的抑制政策,使传统宗教的社会地位日趋衰落。
京城许多著名的道教宫观香火中断。祀云神的凝和庙、祀雷神的昭显庙等,相继被北京教育学会等文教事业机构占用。城隍庙向例于五月初一至初十举行出巡庙会。届时秧歌、高跷等歌舞相随,所经街市,观者如潮。庙期,摊棚林立,热闹非凡。北伐战争后,此举遂废。庙宇亦被警察分驻所借用。崇元观自清末衰败,民国年间庙会绝迹。1931年,国民政府在此庙废墟上建立起陆军大学。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京畿燃起战火。战争震动整个京城,社会秩序失去常态,坛观寺庙也难免劫乱。西郊的妙云寺被协合医院占用,丰台的关帝庙成为军队的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