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室结构的三种类型
人类从穴居野处发展到营建住室,是人类从适应大自然条件到战胜大自然的一项创造。这项创造是把人类社会生活的很大一部分与大自然隔离开来的重大发明。在我国,住室的创造形成了三种类型。
(1)利用自然物可居住的条件进行加工修造成固定生活空间。如“窑洞”“地窖子”等。有的把洞内挖成拱形,洞顶再用木架结构支撑,防止崩塌。晋北、陕北很多窑洞就是这种形式。东北地区的“地窖子”,有的是掘地穴再连洞或地穴加盖顶的形式。
(2)根据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制成移动生活空间。这里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游牧或游猎部落的帐幕;另一种是帐幕与车船运载工具相结合的形式,如有可供生活的“大篷车”,还有“居家船”,船分前、中、后三舱,可按辈分及伦次分舱居住。现代生产中的野外作业及基建工地,往往采用临时搭架帐篷或组装活动板房等游动性生活空间。
(3)利用地面空间,建造居室,有室内室外之分,使饮食起居、亲友往来、政治文化生活等更加社会化,这是消费生活的重要因素。古有“上栋下宇”之说,“栋”是屋的脊背,“字”是屋的椽。竖木为柱,联柱支梁,梁上接檩,顺檩搭椽,后加盖物。这是我国创造的木架结构住屋的样式,相沿至今,它也是我国住屋构造的主要民俗传承。
现代建筑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住屋的结构、样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很多地方尤其是城镇,采取钢筋水泥砖石建屋,上为平顶,不畏风雨雷雹。在造型式样方面更是千姿百态,楼层不断增高,室内各种设施设备俱全。少数人还建有别墅,堂皇典雅,甚至超过旧时的宫殿,使居住者十分舒适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