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天人关系”学说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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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天人关系”学说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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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天人关系”学说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我国古代居于统治地位的哲学思想或者思潮的形成、演变和发展过程,虽然都大致地经历过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两汉时期与“神学”一起共同发展,三国两晋时期与“玄学”一起成长,南北朝及隋唐时期与“佛学”相互促进这几个发展阶段,但其焦点都是围绕着“天人关系”这一中心问题而依次展开的,从来也没有出现过其他超常现象。

对于“天人关系”这一中国古代特有的哲学基本问题,在先秦百家争鸣中就已经凸显出来了,秦汉之际又重新提出,显然具有新时代的含义及其表述方式。因为在秦汉之际,多种哲学思潮的互相激荡和碰撞,都不过是新兴地主阶级为了巩固中央的集权政治,试图营造新的上层建筑所作的理论准备。

当懂仲舒提出“天人三策”的论纲被汉武帝欣然采纳的时候,就已经标志着封建统治阶级开始找到自己的统治思想的理论重心。从汉代至唐代,无论是封建统治思想的理论基础几经演变,亦即由汉代的“神学目的论。一变而为三国两晋的“玄学本体论”,再变而为南北朝与隋唐的“佛教因果论”,其表现形式虽然各不相同,但其思想实质却一脉相承。

无论是汉代的神学目的论所表述的“三纲可求于天”,三国两晋时期“玄学”所鼓吹的“名教本之自然”,还是南北胡与隋唐时期的佛学宣扬的“贵贱来自因果”等等,都不过是透过封建的例外法权的中介所折射出来的一种封建理论,亦即都是田务于封建特权统治的或者是公开或者是隐蔽的一种神权理论。

这种神权理论对于“天人关系”问题的回答,比如“天是什么”、“天的本质与现象及其关系如何”、“人是什么”、“人的形体与精神的关系如何”、“天与人的关系又如何”等等。对这些问题无论作出唯心主义的回答或者是神秘主义的回答,尽管是利用了科学,或者运用了思辨,都不过是在实质上把自然和社会压迫的力量神秘化,进而从中虚构出一个超人世问的异己力量(“天”、“自然”、“因果”)来支配人世间的所有,要求人们只能屈从,不能违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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