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经济制度的改革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继秦始皇之后又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在位期间,为削弱地方豪强、富商的经济实力,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推行了以盐铁官营、算缗(穿钱用的绳子)、告缗以及均输平准等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改革。
西汉初年,盐铁主要由私人经营,富商大贾、豪强地主们往往占有山泽,役使人民冶铁煮盐。他们垄断盐的生产与销售,获利甚丰,富比王侯。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中央的财政收入,而且助长了地方的分裂割据倾向。对此,汉武帝采纳大商人孔仅和东郭成阳的提议,将冶铁、煮盐等业收归政府经营。政府在出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官署,全国共设盐官30余处,铁官40余处,很多盐铁官员就由商人担任。同时,严令禁止私人从事盐铁生产与买卖,违犯者要受到重罚。
自此以后,“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不增加百姓的赋税却使国家财政收入大增。但是,官营盐铁业也存在不少弊端,其产品往往质劣价高。无奈之下,有些地方的劳动人民只好过着“木耕淡食”的惨淡生活,所以实行盐铁官营,对百姓危害不小。
货币铸造权事关国计民生,汉武帝将其交由钟官、辨铜、均输三官负责,同时禁止私人和郡国盗铸。由于官铸的钱币质量较高,便于流通而且不易盗铸,加之政府对盗铸者的惩罚又很严厉,盗铸之风很快便趋于衰落厂。
均输平准是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又一项有力措施。所谓均输,即在大农令(负责经济事务的政府高级官员)之下,置大农部丞数}.人,分别到各郡、国任均输官,负责征发、管理、调度当地的租赋财物,并将它们转运各地,以满足中央与地方关于部门的需求。所谓平准,就是在京师设平准官,总管各地运抵京师的物资财货。除供应皇室与政府使用以外,多余之物作为商品投入市场,以调剂供求,平衡物价。均输平准的实施,对于全国范围内商品的良性流通,对于充分利用政府所获物资财货,对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均有积极作用。
公元前119年,汉武帝颁布算缗、告缗令。算缗令规定商人、高利贷者必须按财产多少,依据一定的比例关系向政府纳税。告缗则是激励揭发隐瞒或自报财产不实者,如揭发属实,就没收被告者的全部财产,一半归公,一半用于奖励揭发举报者。算缗、告缗令一度得到雷厉风行的贯彻,在杨可主持告缗期间,告缗之风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遇告,政府亦藉此获得大量收入。
汉武帝时期,经济改革的实质是政府对经济活动控制的加强。通过改革,地方豪强、富商大贾的经济实力遭到沉重打击,政府在短时期内积聚起了庞大的财富,为汉武帝的开疆拓上奠定了物质基础。但是,这场改革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经济规律,给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带来相当大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