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灾多难的古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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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灾多难的古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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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灾多难的古代社会

我国在历史上一直是个多灾的国家。孔子作《春秋》,记242年大事,其间载有五谷丰登的年景仅有两年,而水旱螽蝗之灾则不绝于书。另据邓拓先生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1936年的2000多年中,全国灾害总数达5150次,平均约每四个月就有一次较大的灾害。

历史上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水、旱、冰雹、蝗虫、霜雪、疾疫、台风、地震等几种,其中以水、旱灾发生的频率最高,产生的危害最重,雹、虫次之,这四种灾害总数占到灾害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过去,社会生产力低下,一般老百姓少有积蓄,平日尚能勉强度日,一遇灾荒,往往就难以聊生了,特别是遇到较为严重的水、旱灾,还常常造成大面积的人口死亡和流徙。明崇桢元年(1628年),陕西大旱,延安府全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老百姓争着采集山间蓬草吃;到十月份以后,蓬草吃完了,就剥树皮吃;但到年终,树皮也没了,便只好去山中挖观音土(一种白色黏土)碾成粉充饥。可是观音土不好消化,往往不过数日就蝮胀下坠而死。

旱灾还经常引起虫灾,蝗虫危害很大。也在明崇祯年间,浙江嘉兴府有一年夏天大旱,“蝗飞遮天”,致使庄稼颗粒无收,米价一下子涨了十几倍,饥民嗷嗷,死者枕藉。除了水旱虫灾外,其他的灾害也是常常为虐天下。

天灾虽然起因于自然,但其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实际上都与社会因素相联系,战争、吏治腐败、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人祸都可能引发或加重灾害。一般来说,国家太平、吏冶清明的时期,天灾要发生得少一些,危害程度也轻一些,特别是水灾更是与吏治相关。清朝初年,水患频生,但由于康熙帝对黄河的治理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并重用治河专家靳辅、陈潢,令其一心治河,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不仅使“河归故道,漕运无阻”,还确保了此后40年黄河两岸没有发生大的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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