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理学对后世的影响
朱熹:朱熹号晦庵,称朱文公,出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是程颢、程颐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1148年进士,也算赵构自己培养的人才。但入官同安(今属福建厦门)主簿后,认为“妄佛求仙之世风,凋敝民气,耗散国力,有碍国家中兴”,“慨然不仕”,筑室武夷山,从事教育和著述活动。
朱熹思想在现代看来当然也有可取部分,例如他提出“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显然是“民主”意识。但封建统治者不可能采纳他这类超前意识,而只重用他“纲常”之类专制思想。《中国的历史(07)》评论:
如果说中国的停滞和没落是在朱子学支配体制下出现的现象(直到清末朱子学一直占着统治地位),那么应该负这个责任的朱子学就是使中国走错路线的元凶。
很多现代学者持类似的看法,如《中国改革通史(辽夏金元卷)》写道:朱熹理学变成了章句传注,限制了知识阶层的自由探索,进而便利了统治阶级对士人阶层的思想束缚,因而对封建社会后期政治和文化发展的作用是消极的。
“天理”本来犹言“天道”,指自然的法则,朱熹引申为“天理之性”,是“仁、义、礼、智”的总和,即封建的伦理纲常,并与“人欲”相对立,主张“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成为一种禁欲主义,压抑人性。柏杨在《中国人史纲》一书中认为这要求太高,又极不符人性,连朱熹本人也做不到,于是产生两种现象——
一、道学家在礼教甲胄之中,因不能忍受那种压力,往往人格分裂,成为言行不符,甚至言行恰恰相反的两面人。道学家所要求的道德,几乎全部都是外销品。
二、因为自己做不到,所以道学家往往一味要求别人在礼教甲胄中受苦。这种心理背景,产生一种愿望,就是对别人的责备永无止境。动不动就要求别人死,甚至即令兄也不能逃脱责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