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都城和陪都选择的历史地理背景
陪都制度起源于商周,西汉以下历代奉行,直至明代。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也曾以重庆为陪都。陪都又称别都、下都,其出现有几种情况:
一是为中央政府为了某种政治或军事的需要,在首都外别立一都,代表中央施行政令。
二是游牧和渔猎民族统治集团的传统习性,在不同季节驻跸不同地点,各建为都。
三是对帝王祖籍、出生地、潜邸的崇敬,建为陪都。
四是开国皇帝所建首都,后来因某种原因迁都,为保持祖宗传统,原先的首都仍建为都,如明代南京。
五是首都为敌人所陷,政府临时于别处建都,为表示有志恢复旧都之意,遂称陪都,如抗战时国民政府陪都重庆。
陪都虽是首都以外的另一都城,但其都址的选择,主要从首都外某一地区范围内考虑,因此也可算是区域性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