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孝廉,举孝廉是怎样回事?
孝廉即“至孝至廉”之人,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举孝廉是汉朝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方法,其创立者为汉武帝。
公元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提议,诏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人。后来,又规定全国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举孝廉”﹐并成为汉朝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
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或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务。然后朝廷根据考察结果,给予孝廉不同的职位,如地方的县令﹑长﹑相或中央的关于官职。一般情况下,孝廉都能被授予大小不一的官职。
公元132年﹐汉顺帝根据尚书令左雄的提议﹐规定被推举为孝廉的人必须年满四十岁,对儒生出身的孝廉﹐中央要考其经术﹐文吏出身的则考试笺奏。从此以后﹐举孝廉就出现了正规的考试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种地方长官的强烈推荐制度开始向中央考试制度过渡。
举孝廉,说白了京是以德授官,你孝顺父母、办事廉正,能为人榜样,就可以当官了。当然,这是古代人的观点,与我们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