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关于命名的禁令
对人名的内容悬有令甲,有所限禁,是历史上少有的事,但在宋代确曾出现过这样的事。《十驾斋养新录》中有两条,“政和禁圣天等字命名”,“禁人名寓僭窃”,都是宋徽宗政和年间的怪事。
首先是政和八年五月,户部干当公事李宽奏:“欲望凡以圣为名称者,并行禁止。”奉圣旨依,成为禁令。
同年闰九月,给事中赵野说明了上项禁令的具体内容,奏称:“陛下恢崇妙道,寅奉高真,凡世俗以‘君’‘王’‘圣’三字为名称,悉命革而正之。然尚有以‘天’字为称者,窃虑一禁约。”依奏。是所禁原为三字,他又加了“天”字。
《容斋续笔》记载的禁令,内容又多。据云:“政和中,禁中外不许以‘龙’‘天’‘君’‘玉’‘帝’‘上’‘圣’‘皇’等为名称。于是毛友龙但名友,叶天将但名将,乐天作但名作,句龙如渊但名句如渊,卫上达赐名仲达,葛君仲改为师仲,方天任为大任,方天若为元若,余圣求为应求;周纲字君举,改曰元举;程振字伯玉,改曰伯起;程瑀亦字伯玉,改曰伯禹;张读字圣行,改曰彦行。”
从以上所禁断的内容看,不外是皇权与道教两项,而赵野上奏称“陛下恢崇妙道,寅奉高真”等语,完全是从崇奉道教着眼。宋徼宗信道最笃,广修宫观,优容道士,自称教主道君皇帝,赵野正是投其所好。
“禁人名寓僭窃”条所引史实表明,当时对命名的禁令还要宽泛。政和二年春,一批及第的进士中有人叫吴定辟、魏元勋等,这一类当时认为“寓意僭窃”的名称竟有十数人,徽宗很不高兴,或降其等,或革其功名。这大约是后来臣下奏请对命名施行禁令的先声。按:定辟,辟者君也,不过是底定君位、辅佐君王之意;元勋即首功,习语有开国元勋,字面上并没有什么犯禁之处。只是在承平已久的天下想当开国元勋,莫不是欲帮助别人登上皇帝的宝座?想达到这样的目的,除了谋反叛乱还能有别的途径吗?这样就推论出了“名寓僭窃”的罪名。我们不要看宋徽宗在治国御敌方面很无能,却还是个深文周纳的好手。
这样一来,就让一些希图富贵的人觅到了终南捷径,在别人的名称上做文章以求博得皇上欢心,能够加官晋爵,李宽、赵野即是这一流人物。政和八年时还有一个比芝麻官还小的浮梁县丞陆元佐,也瞅准了这条出路,上书说:“窃见吏部左选有余大明者,为曹官;有陈丕显者,产教官。大明者,文王之德;丕显者,文王之谟。又况大明者有犯神明馆御殿。臣故曰:有取王者之实以寓其名。窃见饶州乐平县有名孙权者,浮梁县有名刘项者,臣故曰:有取霸者之迹以寓其名。”这样一道荒唐的奏章竟然蒙徽宗俞允,“奉圣旨:陆元佐所言可行,下逐处并所属,令改正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