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初期在用人、法制、军纪方面的主要措施

国学传统文化

唐玄宗初期在用人、法制、军纪方面的主要措施

舰宗围观:℉更新时间:11-30 21:05

唐玄宗初期在用人、法制、军纪方面的主要措施

唐玄宗李隆基登上皇位后,为了加强和巩固政权,从用人、法制、军纪各方面采取了行多相应的措施。

为了励精图治,他很重用贤才。姚崇、宋璟,就是他重用的著名宰相。后人常把姚、宋与贞观年间的房玄龄、杜如晦相提并论,说明他们在开元年间起过重要作用。姚崇提议:“抑权幸,爱爵赏,纳谏净,却贡献,不与群臣亵狎”等,从刑法、用人、赋税等10个方面整顿政治,玄宗全部接受。

宋璟为宰相,“务在择人,随材授任,使百官各称其职;刑赏无私,敢犯颜直谏”。他还要求恢复唐初史官公开记事的制度。贞观年间,宰相与三品官向皇帝奏事,史官随同,如实记录所奏内容,奏事者当然不敢任意曲解事实。高宗以后,许敬宗、李义府专权,取消这个制度。玄宗根据宋璟的提议,又予以恢复。这对防止政治腐败起了一定作用。重用贤才,和中宗时期那种“无能而禄者数千人,无功而封者百余家”的情况相比,显然是鲜明的对照。

玄宗还能严肃法制,不徇私情,官僚、皇亲犯法,他都严加治罪。京兆尹崔日知贪暴不法,御史大夫李杰进行查处。崔日知反咬一口,诬陷李杰有罪。玄宗得知此事,命李杰照常视事,贬崔日知为歙县(安徽歙县)丞。

另外,皇后的妹夫长孙昕也与李杰不和,长孙听与其妹夫杨仙玉在长安里巷中殴打了李杰。李杰上诉玄宗,玄宗怒不可遏,当即于朝堂杖杀长孙昕。同时,还下诏安慰李杰道:“昕等朕之密戚,不能训导,使陵犯衣冠,虽寞以极刑,未足谢罪。卿宜以刚肠疾恶,勿以凶人介意。”李杰执行任务遭到报复,玄宗支持李杰,无疑对实行廉政是有积极作用的。

军队是国家的重要支柱,玄宗刚一即位,就重视整顿军队纪律,提高军队的素质。

开元元年(713年)十月,玄宗到新丰(临潼新丰镇),兵部在骊山下集中20万军队,请玄宗检阅。由于军容不整,玄宗要斩兵部尚书郭元振,虽然宰相刘幽求等跪于马前求情,说明郭元振有功于唐,但最后还是流放到了新州(广东新兴)。

负责礼仪事的唐绍,以“制军礼不肃”罪被杀。本来,玄宗并非严刑酷法的人,他只是想严整军纪,无杀人之意,但金吾卫将军李邈误解了他的意思,很快宣诏杀了唐绍。玄宗十分不满,遂罢了李邈的官。在这次检阅军队时,薛讷、解琬两支军队纪律严整,军容甚好,受到了玄宗的称赞。

玄宗还注意强干弱枝,巩固关中。开元三年(715年)十一月,郭虔瑾为安西大都护,四镇经略大使,他请求在关中募兵万人到安西四镇(龟兹、疏勒、于阗、焉耆)去。将作大匠韦凑上疏反对。韦凑说:“今西域服从,虽或时有小盗窃,旧镇兵足以制之。关中常宜充实,以强于弱枝。”他又分析了一万人西行,会给沿途百姓带来沉重负担,不宜如此劳民伤财。姚崇也不赞成从关中募兵西行。于是,玄宗支持了充实关中、强干弱枝的意见。

标题:唐玄宗初期在用人、法制、军纪方面的主要措施

链接:http://m.zhaichaow.cn/chinawenhua/356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