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石油和煤的发现与利用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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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石油和煤的发现与利用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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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石油和煤的发现与利用小史

古代对石油的利用

我国发现和燃用石油都很早。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上郡高奴县(今陕西延长县一带),“有洧水,可熙(燃)”。这种可燃的洧水就是石油。又据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云:“清水又东迳(经)高奴县合丰林水,地理志谓之洧水也。故云高奴县有洧水,肥可惩(燃)。水上有肥,可接取用之。”

可见远在汉代,我国人民便会燃用石油了。

在宋代以前,石油并不称为“石油”,而是名叫硫黄油、雄黄油、石垴油、猛火油、火井油、泥油、石漆等,名称较多。直到宋代卓越的科学家沈括(公元1031—1095年)在其杰出著作《梦溪笔谈》中,才第一次开始采用“石油”这个名称。

据公元三世纪张华《博物志》和公元九世纪《酉阳杂俎》等古籍的记载,今天甘肃玉门和陕西延长等地,自古以来就是规模较大的著名石油产区。

中国古代对煤的发现和利用

我们的祖先最早把煤叫做“石涅”,后来又叫做“石墨”、“石炭”。《山海经》里曾提到:“女床之山其阴多石涅”,可见作为矿物的煤,最迟在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发现了。

在“三国”以前,人们就已经把煤作为燃料使用。曹操在东汉建安十五年修筑铜雀台的时候,就在室井里贮藏了煤,以备燃用。后魏郦道元的《水经注》上,有这样一段注:“邺县西三台,铜雀台……上有冰室。室有数井,藏冰及石墨。石墨可书,又燃之难尽。亦谓之石炭。”由此可见,当时的贵族们已经利用煤作燃料了。

到了隋朝,煤在民间已经通用。历代王朝为了增加收入,独揽厚利,把它作为专卖品。到了元朝,“石炭”就被称为“煤炭”了。在明《神宗实录》中,记载了煤业民户反抗封建统治者而进行群众性斗争的史实。这说明煤业生产在当时社会上已经是一个大宗的生产行业,煤的开采和使用已经十分广泛了。

至于欧洲关于开采煤的记载,最早见于十三世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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