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方可以名正言顺休妻的七个理由
古代法律规定,男方名正言顺休妻有七个理由。最早见于《大戴礼记》,即“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此外,何休在《十三经注疏•公羊传•庄公二十年》的注里,对此作过具体解释:“无子弃,绝世也;淫浃弃,乱类也;不事舅姑弃,悖德也;口舌弃,离亲也;盗窃弃,反义也;嫉妒弃,乱家也;恶疾弃,不可奉宗庙也。”历朝历代虽然顺序和用词有所区别,但基本内容就是这七条。
所谓无子,也就是生不出儿子让夫家绝嗣,这在古代是极大的罪过。不过也不是年纪轻轻生不出儿子就会被休掉。《宋刑统》规定:“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即是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也就是说,女子到了五十岁无子才够得上被休的水平,而这时就可以给庶长子继承权了。
淫浃么,顾名思义,就是……咳咳,大家都明白的意思。看见除了自家男人之外的美貌青年或者帅大叔,默默地在心里花痴一下,只要不让人知道,就没啥事,但是如果想学—下潘金莲,那对不住了,男方想要体您这简直是送上来的理由。
不事舅姑,是指不孝顺公公婆婆,也有可能是公公婆婆不喜欢这个儿
媳妇,直接告诉儿子,儿媳妇不事舅姑。比如说像陆游和唐婉那种情况,小
夫妻感情再好,也架不住婆婆不待见。所以说,这条就要考验儿媳妇的情
商和智商了,怎样把公公婆婆哄高兴,自古就是一大难题。
口舌,是指整天说闲话搬弄是非,包括跟夫君妯娌小姑子外加邻居们吵架。坑爹吧,连掐架都被禁止了,被欺负只能忍着了,
盗窃,偷盗他人的财物这个的确是人品问题,但是要注意,拿夫家的财物,也属于偷盗。因为妻子对夫家的任何财富,都没有所有权。《礼记•内则》曰:“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也就是如果您在夫家把不属于自己嫁妆的财物私自收藏或者拿去送人,是属于违反妇道的行为。
嫉妒,被认为是“乱家”的行为。当时的社会,优秀的妻子看见自家男人喜欢别的女人要微笑着帮自家男人把那女的娶进门,然后心甘情愿地养便宜儿子女儿——这简直是坑爹坑到姥姥家了。可以想象当时的姑娘们是如何咬碎一口银牙,生生地把满嗓子老血咽回去才能做到不嫉妒的。
恶疾,根据《公羊传•昭公二十年》何休注,“喑、聋、盲、痢、秃、跛、不逮人伦之属也”,也就是妨碍生活,且不美观的疾病。妻者,齐也,作为妻子的职责之一,就是“传家事,承祭祀”,而身染恶疾的妻子,是无法和丈夫一起祭祀祖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