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惩恶扬善、拯民疾苦的清官包拯
庆历四年(1044),包拯授监察御史不久,就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贪赃则是“民贼”。他不畏权贵,先后弹劾了贩卖私盐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驱使士兵为自己织造1600余匹驼毛缎子的汾州(今汾阳)知州任弁。还弹劾过宰相宋庠等。他还曾七次弹劾王逵,三次弹劾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
王逵本是一个地方小吏,为了结交上层,他随意增加赋税用来行贿,曾经一次就多收税30万贯。在他任荆湖南路转运使时,
许多百姓被逼得逃到少数民族居住的山洞里。他被调往池州后,当地百姓聚合庆贺,城里数万家居民接连三天张灯结彩。包拯得知后便上书弹劾他。但朝廷却把此事压下,不了了之。而王逵怀疑告发他的是前任洪州(今江西南昌)知州卞咸,于是制造冤狱,逮捕卞咸,因此事被牵连的达五六百人之众。包拯便第二次上书弹劾。
经查实后,王逵被贬为徐州知州。可王逵与宰相有旧交,不久,又被提拔为淮南转运使。王逵也越发肆无忌惮。包拯便又连续五次上书弹劾,甚至不惜与皇帝在廷上争辩,谴责王逵“累任皆惨虐不法,降黜差遣,纵该赫宥,不可复任原职,乞追还敕命”。而且批评皇帝:“今乃不怕人言,因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就这样,包拯共弹劾王逵七次,终于使仁宗罢免了这一贪官。
包拯对于忠心耿耿、年富力强的清官却大加褒扬、强烈推荐。如王鼎、王绰三人皆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别担任江南东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和转运判官,因任内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吏而有“江东三虎”之称。后受守旧权臣的嫉恶,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转运使等监司之官。包拯虽由守旧派人物王拱辰荐为御史,却不为政派所圄,极力主张复用三人,终于使三人先后又被起用为荆湖南路转运使、河北路提点刑狱、江西路提点刑狱。
因为包拯为官刚直不阿,不畏权贵,所以那些高官显贵们不得不收敛了许多。他们都十分惧怕包拯。因为包拯不苟言笑,所以人们都说想要让包拯笑,比让黄河变清还难。连妇女儿童也知道他的名声,都称他为“包待制”。京城流传着这样的童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