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刘彻那些祸国殃民的“改革”
汉武帝刘彻很有大志,一上台就改变先皇“无为而治”的国策,不再与匈奴“和亲”,不惜代价征战四方。同时,刘彻本身奢侈无度,加之天灾人祸,“财用益匮”。前123年,即刘彻上台第17年,财政部报告:“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为此,刘彻不是悬崖勒马,停止意义不大的征战,改行节俭,而是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敛财,如:
——卖官:诏令民买爵赎罪,每一级约两万钱,买到“千夫”的可以优先为官。不仅把官场搞乱,还因为买到大夫可以逃兵役,官府可征调的役夫日益减少。
——缗钱与告缗:前117年颁布“缗钱令”,激励大家揭发检举偷、漏税。随后还出悬赏,赏给查出赋税的一半。结果国家发了一笔横财,中等财产以上的人家却几乎全都破产。钱穆在《中国经济史》一书中评论:“在汉武帝的多项财政税收计划中,如从利害得失方面而言,则算缗钱与告缗这项措施,最为困扰人民了。”
——均输与平准:前115年开始试行“均输法”,五年后在全国实施,民间进贡土特产用不完的不必送京师,改送中央派驻各地的“均输官”,在那里暂存听候调令,多余可以就地出卖。与此配套,还有“平准法”,即由官府收储天下百货,价高时出售,价廉时买入。一是商贾无法与官府匹敌,无法获利。这两项新政说是方便百姓,实际上是官府在做生意,与民争利。二是如《盐铁论》所说“今释其所有,责其所无”,指强迫缴纳百姓所无的土特产,百姓只得将自己所有的贱价卖出,再向商贾高价购入官府所指定的。如此一卖一买,百姓两头吃亏。
——追溯富人罪:前114年推出“株送法”,即追捕“世家子弟和富人骚扰百姓”案,几千人受牵连,但其中愿意上缴财富的可以入补郎官。
此外,还有盐铁专营、用钱买刑、激励官民直接向国库捐款等等。从国库角度看,这些改革无疑是成功的。但从百姓或者从国家长远发展角度看则相反,无非饮鸩止渴罢了,国家危机不仅没能解除,反而加剧。所幸他本人死前终于意识到,主动以“罪己诏”的形式悔过,取得人民谅解,为继任者的改革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