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氏?古代中国人的“氏”的由来
氏的出现,仍与政治使命有不解之缘。《左传》云:“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是说领有土地的人才有称氏的资格。这大概是命氏的初始,无论分封的领地大小,每一块土地的领主都得以称氏,其余的人则不然。
但是,大小领主都有子孙若干人,虽瓜分豆剖,也不见得都能分到一块领地,世代绵延,子孙繁衍,到无地可封时,命氏之原意就蜕变,氏成为分别贵贱、表示社会地位的称谓。社会地位不会数代相同,就有“氏一再传而可变”的情形。氏要能表示社会地位的等级差别,就形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吕思勉将其归纳为:
命氏之法:诸侯即以国为氏,若践土之载书,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苜期是也。诸侯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孙。公孙之子,不得上系于诸侯,则别立氏。立氏则追溯其祖,故以王父字为氏。其中又分为二:嫡夫人之子,以五十字伯仲为氏,若鲁之仲孙、季孙是也。庶子以二十字为氏,如展氏、臧氏是也。
以上是诸侯子孙命氏的一般法则,已能反映出其与宗法分封制度的社会结构相为表里的特征。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把得氏的由来总结条划为三十四类,绝大部分都是宗法社会的产物,另有一些与先秦时称氏无关的内容,则是他著书体例所要求的,和严格意义上的命氏不是一回事。以下我们略举数类,以见其凡。
天子的等级最高,也有氏,以其王朝的称号为氏,周天子即以周为氏。郑樵曾讥笑司马迁称周公为姬旦、文王为姬伯,就是说他们不知道这些人不应称姓,而应称氏。周天子为王,则有所谓“以爵系为氏”的,如王叔、王子、王孙。吕思勉提到的公子、公孙也属于这一类。诸侯的后裔,还有“以爵谥为氏”的,如卫成公之后为成公氏;“以国系为氏”的,如蔡仲、滕叔等。周代的爵位大致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同为诸侯,则有爵位的区别,其后裔有“以国爵为氏”的,如夏侯、莒子、葛伯等。有径直“以爵为氏”的,如王、公、侯、霸(与伯通)等。
周王朝与各诸侯国都有职官,官员后裔有“以官为氏”的,官的人名与官职联合在一起命氏,如师宜、尹午、史晁等。
诸侯以下有卿大夫,封有采邑,其后人有“以邑为氏”的,如毛、樊、甘、原等;有“以邑系为氏”的,如原伯、申叔等;有“以邑谥为氏”的,如苦成、古成等。
卿大夫以下有士,封有食地,其后人即有“以地为氏”的,如曹丘、狐丘等。
贵族死后大都有谥号,其后裔有“以谥为氏”的,如庄、严、敬、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