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名和代号有使用上的异同
化名和代号的使用,共同之点是将某人的真实身份隐瞒起来。因而有时化名直接由代号演绎而成。五四运动时期,周恩来、邓颖超等在天津成立了革命社团觉悟社。参加者用抽签的方法为每人确定一个代号,邓颖超是1号,周恩来是5号。
取“5号”的谐音,周恩来为自己取了化名“伍豪”,并用它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启事。周恩来显然对“伍豪”的化名很欣赏,20年代初他赴欧勤工俭学,依然使用这一名称在中国共产党旅欧支部机关刊物《赤光》上发表了《军阀统治下的中国》、《革命救国论》、《中国底政治现状》等许多文章。在他亲笔起草的旅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底稿上,作为执行委员会书记的周恩来的签名说说,也是“伍豪”。
无论过去还是将来,使用代号和化名都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我们在把握二者同具隐去真实姓名这一共同功用之外,也要明了它们的区别,这就是:
第一,在主观意图上,使用化名完全是因为真实姓名必须隐瞒,否则将会带来种种麻烦甚至危险,而使用代号的动机则情形不一,有时当然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但更多的时候则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提高效率。所以,化名者的真实姓名往往须严格保密,而代号有时却可以与姓名同时出现在诸如考试报名表、运动会秩序册等公开文件中。
第二,在运用范围上有宽窄之别。化名在形式上与一般的姓名毫无二致,所以可运用于所有公众场合、社交领域;而代号却因为在形式上即大不同于常见姓名,所以不能完全取代真实姓名在社会交往中使用,而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如某一电脑系统中、某一秘密组织内、某一次运动会上、某一座监狱里)作为姓名的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