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戴罪立功”的意思与出处
戴罪立功出自《王阳明全集•案行漳南道守巡官戴罪督兵剿贼》,意思为带着罪过或错误去创立功勋,以功赎罪。
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故又称王阳明。他是中国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军事家。
王守仁二十八岁时考中进士,做了兵部主事。他的长官张忠很瞧不起文人,就找机会故意刁难他,让他射箭。王守仁气定神闲,拉弓连续射了三箭,每一发都命中红心,当时在场的众人都十分佩服。
明武宗时,南赣四省暴发匪乱。王守仁接受朝廷诏令,前去平定匪乱。在攻破大帽山、长富村后,匪寇退守象湖山负隅顽抗,明军几员大将战死,战斗异常惨烈。危急时刻,王守仁把将士们集中在一起,鼓舞士气。他说道:“其覃桓等所统军兵,就仰(指挥)高伟管领,戴罪杀贼立功自赎。”
数十年中,王守仁为大明王朝平定匪乱、宁王之乱和南疆之乱,立下了赫赫战功,最后被封为兵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