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名”与“字”是一种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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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名”与“字”是一种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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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名”与“字”是一种什么关系

古代人名的形式是独自一人既有名,又有字。《礼记•檀弓》所载周人的命名方式是,“幼名,冠字”,有的学者认为这是氏族生活习惯的遗存,冠礼是为氏族成员举行的成年礼,行冠礼时命字是把成年的仪式与命名的仪式同时进行。《仪礼•士冠礼》说:“冠而字之,敬其名。”进入成年期的社会成员就受到社会上一定程度的尊重,他的名就不能轻易被地位平等或低下的人提及,这些人只能称呼其字,这就是“敬其名”。

名与字的关系,《白虎通•姓名》说:“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春秋时期人的名称确实是这样,只是因为时代久远,语义变迁,乍然看去,似乎并不如此。因此,就有有心人出来释疑,解决这个问题。

清代训诂学大家王引之撰《春秋名称解诂》,用训诂学的方法疏通证明,把许多名称的字义解释得很是通畅,又在此基础上,探讨许多文字的古义,很有创获。后来学者俞樾等人补充订正,又做了一些工作,为我们理解春秋时期的名称提供了十分优越的条件。

王引之指出,春秋时的名称在语义上的联系有五体六例,我们就略叙五种体式,六种变例从略。

一曰“同训”,名和字同义互训。孔子弟子宰予,字子我,予、我都是第一人称代词;晋国的蔡黯,字墨,黯与墨都有黑意,等等。

二曰“对文”,名和字是反义词,反义相对,对立的统一。又训诂学中有反义相训的方法,从相对的字义中引出正面的释义。楚公子黑肱、郑公孙黑的字都是子皙,皙的字义是白肤色,白与黑相对;孔子的弟子端术赐,字子贡,赐是上对下的给予,贡是下对上的给予,贡和赐在上与下的意义上相对,等等。

三曰“连类”,名和字在字义上隐含着一种联系,或是字义的部分重合,或是用法的某种一致性。如楚公子侧,字子反;鲁孟之侧,字反;反侧作为名词意义有别,用作动词则基本相同,如《诗经•关雎》“辗转反侧”句里的用法,正是命名的取义;又如鲁南宫括字子容,括与容在包纳的意义上是重合的。

四曰“指实”,名和字虚实相生,动静配合,互相联系。如齐公子固,字子城,由城墙的实物而产生坚固的印象,是虚实相生;又如孔子的弟子冉耕,字伯牛,耕地用牛,动静配合。

五曰“辨物”,名与字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或是类概念与具体概念的关系,如孔子的儿子孔鲤字伯鱼,鲤是鱼的一种;卫蘧瑷,字伯玉,瑷是玉器的一种,等等。

事实上,五种体式只能概括一部分名称的命名规律,不过已足够提醒我们注意它的文化背景了。这些名称很明确地提示我们,春秋时代语义学的研究已经开展,命名时都能考虑到字义的相互关联。春秋时期分析语义的例子还见于政治生活中,如《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楚庄王的言论:“夫文,止戈为武。”《昭公元年》记载一段对话:“赵孟曰:‘何谓蛊?’(子产)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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