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的起源——由公名发展到私名的过程
名称出现在人类的童年,但确切地说是从人类历史上的哪个阶段开始,每个人就有了自己的名称,现在还是一个谜。从民族学的资料来看,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阶段,人们已经确定了每个人的名称,并在交往中使用。我国云南宁蒗县永宁纳西族的中心地区,母系亲族占主要比重,那里的人都有名称。
名称的产生,是人们个体意识萌发的表现,又是人际交往的需要。我们推测,在血族婚制占统治地位的原始社会阶段,人们与外族的交往表现为整体性而非个体性,最需要突出个性和个体意识的求偶活动没有走出氏族之外;加之生产力极端低下,不会有每个人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名称产生的可能性极小。
到了族外群婚的时期,生产力虽没有多少发展,然则对于异性的吸引以及男女之间的选择性促进了个体意识的发生,从而产生了命名的需要。
多数学者认为,个人的私名出现在氏族的公名之后,这是因为人类首先萌发的是群体意识,个人的所有活动取向与氏族其他成员都是统一的,这是由人类群体活动的特征决定的。只有到了个人的独立性被确认,个体意识萌发出来,才进入为每个氏族成员命名的历史阶段。
考察我国远古时期人物的名号,与上述发展过程大致符合。远古时期的人物名号大都须采用传说中的材料,但只要我们细加分析,这些名号又都有广义的真实性,能够告诉我们远古洪荒时期各个不同阶段的文化特征。
传说中的人物,可以大致分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人物的名号直接反映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化特征,每独自一人物可以看做特定时期的象征。如有巢氏,是人们开始营建住所的标志,“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韩非子•五蠹》);燧人氏,则是人们懂得了钻燧取火的标志;伏羲氏又称庖羲,既是结网捕鱼,又是烹饪食物的象征;神农氏是农耕文化初起的标志。这个阶段的文化,表现为以群体的力量征服自然,氏族的活动都围绕着这个目的,各个社会集团没有表现出多少差异,因而流传下来这些象征性的人物名号。
第二个阶段,是氏族活动兴盛的时期,各民族或更大的部落表现出各自的特点,相互之间的战争更是前所未有的新内容。炎帝和黄帝是上一阶段过渡到这一阶段的标志,所以古史传说中的神农氏和炎帝是同独自一人物。炎帝和黄帝的阪泉之战,揭开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的序幕。这个时期的人物名号如太昊、少昊、颛顼、祝融、共工、蚩尤等,这些人物或为帝,或争夺帝位,总之代表着强大的力量,其名号大约即是氏族的公名。他们都有各自的图腾,“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太嗥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嗥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乌,为鸟师而乌名”(《左传•昭公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