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货币制度与经济发展
隋朝结束了南北朝时期的动乱局面,统一了全国的货币,同样用发行新的五铢钱来代替之前种类复杂的旧钱。汉代以来,一代比一代重视私人铸币,并且对于私铸币的禁令逐渐增多。隋朝依然沿袭前朝对于民间严禁私铸钱币的制度。在《隋书•食货志》中曾这样记载:“高祖既受周禅,以天下钱货轻重不等,乃更铸新钱。是时钱既出,百姓或私有绾铸。”但是,旧钱依旧可以在市场中通用,而自古私铸之风由来已久,所以很难绝迹。
唐朝初年,“高祖即位,仍用隋之五铢钱。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累,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唐代开元通宝的出现,使中国货币史上的重量称号就此退出舞台,钱币的折算被简化,从以往的24铢一两改为10文一两,从此,十进制也就此产生,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开元通宝自唐代以来,一直延续了一千多年,直到民国时期才被终止。
高宗时期曾铸有“乾封泉宝”用来代替开元通宝,但旋即被迫废止了,又继续恢复使用开元通宝。自唐代中期,银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并且越来发展越迅速,真正成为了市场上流通量最大的货币。法律上的市场流通标准货币——铜钱和事实中市场流通的货币——银,被广泛使用,而实物货币却渐渐地走出人们的视线,最终还是在唐代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也是中国货币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契机。
唐初还在中央设置了一座专门铸币的机构——铸钱监,其中设置了十座熔炉,这与地方的铸钱监同时隶属于少府监,后来,地方的铸钱监直接隶属于地方的州府。铸币权是历代王朝最为关心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唐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金属货币已经不适应货币流通量日渐增多的要求了,所以,为了便利各地的资金运用,就在唐代中期出现了类似于现代汇款性质的“飞钱”,当时又称“便换”。典籍中曾经记载唐宪宗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后来,国家允许商人在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唐朝的这种由中央、地方、官府、富商多家经营的“飞钱”业务,促进了各地经济的发展。虽然唐代的经济制度仍没有解决实际中的很多问题,但是唐代的货币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