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古人字号称谓传统
不佞不肖。《小尔雅·广言》:“佞,才也。”不佞即不才,自谦之词。古籍中,“某不佞”、“寡人不佞”、“诸臣不佞”等,很多。鲁迅致章廷谦信中有“不佞对之颇有恶感”句。不肖,即不似。不似什么?不似先人有才有德。引申为无才无德,成自谦之称。
古代习俗,日常交往包括托付鸿雁,一般都不直呼其名,而以尊称代之。自称则常用谦称。
尊称基本三种方式:一是称字称号,二是称谓语前加表示尊重、友好的字;三是专门用语。
称字称号。 “字”是什么?《说文》解释为“乳也”,即孽乳、孽生,说白了,就是在名称之后新增的称呼。《曲礼》:“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字”区别于长辈所取、并由长辈呼来唤去的原名,表示成人,供平辈晚辈及世人称呼。“号”,或称“别号”、“自号”,是“名”、“字”之后的又一名称。《周礼·春官·大祝》“辨六号”郑玄注:“号,谓尊其名,更为美称焉。”
称谓语前加字。《颜氏家训·风操》: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贵”字。书信中,对前辈加“公”或“先生”;对平辈,一般加“君”,关系较密者加“兄”;晚辈则加“足下”或“生”。对于对方的亲友,加“尊”、“令”、“贵”、“贤”、“宝”等字;向对方称呼自己的亲友,则在尊辈称谓前加“家”,卑幼者称谓前加“舍”,以及“贱”、“寒”、“愚”等字。如“尊翁”(称对方的父亲)、“家父”(对人称自己的父亲)。如“令郎”、“贵府”、“贤弟”、“宝店”等都是称对方的亲友或店号。“家兄”、“舍弟”等则是向人称自己的亲友。对人称自己已故的长者,加“先”,如“先父”、“先师”;如系年少者,则用“亡”,如“亡弟”、“亡侄”。
专门用语。由古及今,专门又通用的尊称很多。择其要者, “父”很早就是对成年男子的尊称。神话人物中夸父、伯夷父,《诗经》中的尚父、皇父。直至今天,“各位父老”的“父”字,仍是尊称。再如“公”。“公”在周代是王室贵族之称,后来成为对一般人的尊称,如称刘邦为沛公。《周易》多处以“大人”用以称贵族。此后,“大人”或用以称官高位显者,或德高望重者,及晚辈称长辈者。官场中下级称上级、百姓称官员为“大人”,则自宋代开始。约在魏晋时期,“官”由官员之义引申为对男性的尊称。如侍妾称其夫,儿子称父亲,弟弟称兄长,等。唐代以后,“官”演化为“官人”,成为妻子对丈夫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