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感应婚姻,感应婚姻的产生与特点
在上古以神灵为精神支柱的历史文化时期,人类的婚姻生活无例外地介入了神灵的作用,它不仅体现在观念形态中,而且也反映在具体的形式上。
那么,什么是感应婚姻呢?感应婚是指神灵文化阶段中,神灵通过某些神秘的因素对人类婚姻实施感应,并从中获得对人类婚姻生活的制约。
尽管神灵作用于婚姻(从内容到形式上)在世界不同的民族中不尽相同,它所持续的时间也因不同民族而有长短,但它却遵循着一个宗旨,神灵意识总是要贯彻和作用于人类某一历史形态婚姻之中。
由于神灵的作用,它不像现代社会中诉诸强制性的法律形式、非强制性的伦理观念形式等多种社会综合手段来制约婚姻,而是以神灵文化中的观念意识和“交感作用”来实行制约,故我们称之为感应婚姻。
历史已经证明,世界许多民族的原始时期都经历过神灵通过特殊手段干预人类婚姻的奇妙记录。远古时代的人类祖先似乎相信,他们就是神灵灵迹的伟大杰作,“性”之于婚姻的作用处于极其次要的位置,有的甚至并不把性关系“考虑”进去。
例如中国神话对人类的产生与婚姻雏形有过描述。据说女娲造出人后,就撮合他们成婚。《淮南子•说林篇》有。“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七十化也”。意思是说黄帝创造了人类的阴阳性性器官,女娲在其中做了工作,具体做了什么工作,并不详焉。据推断,无非是“孕育、化生之类”。
古代文献在女娲造人并使之成婚的记录上略有差异,却在一点上共通。即人类的婚配都是神灵使其然。几乎世界上的所有民族在他们的“推原神话”中都没有例外地把人类的产生归功于神灵。毫无疑问,赖以“婚姻”之纽带来繁殖后代的事务也必然由神灵所司。于是,这里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情形,构成婚姻的因素不是简易的“男+女”,而是“神性+男性+女性”三个因素。
因此,从理论上说,那时的婚姻依据不是男女关系,而是神灵与人的关系。“神性”之施于人类是主动的,人类的婚姻是被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