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时期的乱伦与后期形成的乱伦禁忌
乱伦主题是人类文化中最有趣,又最具表现力的主题。所谓乱伦,指的是在近亲之间的性关系或婚姻。
乱伦在原始时期普遍存在的事实,说明人类历史发展曾经有过在血缘之间极其自由的性关系和婚姻(即通常称为乱婚)的阶段。
人类学资料表明,绝大部分史前阶段社会特征之一就是存在着性关系的自由和紊乱。但是,有一个事实曾引起人们的关注,即并不是所有的乱伦主题(所有时期的血缘间的性关系)都被人类当作一个可怕的梦屡萦绕在人们的记忆中。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一些神话传说,所接触到的一些风俗习惯,都把近亲间的性关系和婚姻当作美谈,当作浪漫主义的往事来回味。我们知道,即使在今天,人们亦并不总是用批判的、负罪的眼光去看待那些富有色彩的婚姻,尤其在少数民族当中,他们在追述其祖先这一段往事时,不免带着骄傲和崇拜的口吻。
那时候,经过“洪水”对罪恶的洗礼涤荡后,天下显得那么宁静,世间充斥着着爱的气息,兄妹婚于此时此刻显得既在理,又浪漫主义,无懈可击,无可指责。
云南贡山独龙族的创世史诗这样告诉人们他们祖先的由来,洪水之后,天下只剩下兄妹二人,他们俩晚安住在一间房内,分睡在两张床上。但第二天天明他们发现两人总是愉快地睡在一起,情趣盎然。根据我们对世界各神族世系的推算,它们无一例外都存在乱伦关系。
然而,文化人类学家同时也注意到了:乱伦禁忌也是世界性的文化表现。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乱伦禁忌其所以具有世界意义,是由于乱伦恐惧为人类的一种天性,说是人类在遗传发展中有一种厌憎乱伦的情感,正是由于这种感觉,故原始人类把乱伦当作是一种罪恶。
还有一种理论则认为,乱伦禁忌的产生是为了确保外婚制,迫使人们到他们亲属集团以外去寻找配偶。马林诺夫斯基相信乱伦禁忌是建立在适应文化类型和家庭模式的关系上。与他的“功能理论”相一致,他把目光投在了关系中的功能作用上。弗洛伊德试图把乱伦禁忌归到他的无意识的精神分析理论。他认为儿子具有一种与母亲的性恋情结,并由此把父亲当作自己的情敌(俄狄浦斯情结)。这种性心理的缘故,导致了社会家庭结构多元因素的互相制约,于是便有了乱伦禁忌。
列维一斯特劳斯把乱伦禁忌置于他的结构理论的框架,他把乱伦禁忌看作是“二元对峙律”的产物。无论如何,莫衷一是的理论流派和观点足以证明乱伦现象确确实实又是人类文化史上极令人恐惧的一幕。
冷峻地看,从乱伦主题中焕发出的色彩的确恐惧多于浪漫主义。全世界范围内的乱伦禁忌即为一个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