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早期社会许多仪式大都包含性爱活动
在原始文化时期,许多最能体现人的生命意识的仪式都包含着性爱活动,这些活动有的是在仪式中象征性的性爱表演,有的在仪式中甚至真正实施性交。这在现代我们所能看到的原始文化残余中有时还能看到。
在中国南方有些落后地区迄今仍流行类似仪式活动,这些活动内容多种多样,名目繁多。但其结束却大都伴随着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或意象性交媾。
比如生活在广西大瑶山的瑶族,有一个奇特的节日叫“放牛出栏节”,时间是在农历正月初一到初三,共三天时间。届时,无论男女,有无对象,有无配偶,都可以在村寨旁、田野里、山沟间歌唱求爱,无人干涉,没人指责。
湘西南地区,在解放前巫风盛行,有一“还黑祖愿”的大型祭祀活动,最后一场活动叫“舞娘子”,全部都是性爱的表演,而这正是巫教的本色。只有这样,才能受到人一神一鬼的喜爱。
苗族的有些活动也经常以性爱为内容。李廷贵先生记录苗族鼓社节的情形:“在背央公、央婆(均系木雕裸体)绕踩鼓场时,背央公的呼‘夺张’(交媾之意),背央婆的答‘沙降’(繁荣之意),旁边的人也跟着欢呼。司仪则将葫芦盛水酒象征性地向妇女们洒去,以表示繁衍子孙,人丁兴旺。”像这样的巫术仪式活动在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原始文化中都存在和有过记录。如古埃及,希腊的酒神节活动。这些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通过性爱,以最狂放的形式来释放生命意志,实现自我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