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廉吏半鸭知县(于成龙)
于成龙,山西永宁(今山西离石市)人。明崇祯十二年(1639),中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四十五岁的于成龙授广西柳州府罗城知县。临行前,他与友人书:“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天理良心”四个字,就成了他一生从政的座右铭。罗城是顺治十六年(1659)冬从桂王的官吏手中收复的,属清朝版图还不到两年,地处万山之中,又经过战争的摧残,县城长期荒芜,“遍地榛莽,县中居民仅六家,无城廓廨舍”(《清史稿•于成龙传》),“虎白昼行庭中”(《事略》)。
于成龙作为第一任知县到任后,寄居于关夫子庙,“累土为几案(办公桌),旁置爨釜一,盂一(一锅一盆),召吏民从容问疾苦”(《事略》),着手安定地方社会秩序,恢复经济,发展生产。每到春耕时节,他就深入到田间,四处察看,“见力耕者,辄呼与语,相(慰问)劳苦。民率妇子罗拜。或坐树下,与饮食笑语,欢如家人”。他“奖勤扶(惩罚)惰”,极大调动了百姓的生产积极性。他刚到罗城时,“从仆皆死亡”,孤单一人,罗城人对他既尊敬,又感激,更同情,就“间(偶尔)敛金钱跪进,云:‘知阿耶苦,聊供盐米资”’。成龙笑着谢绝说:“我一人何须此?可持归市(买)甘旨,奉若(你们)父母,一如我受也。”他在罗城呆了几年后,儿子千里迢迢,从山西赶来看望,“罗人则大喜,又进金钱如初。公仍却之。众泣,公亦泣”(《事略》)。
野史记载,儿子离开时,他把仅有的一只咸鸭割下一半给儿子,作为归途的路菜,人们称之为“半鸭知县”。他在罗城七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于成龙传》)。“招流亡,修学校,增陴浚隍,定婚丧之制”。因政绩卓越,升迁为四川的合州知州。“罗人遮道呼号,追送数百里。”而有一个盲人独留不去,成龙问其原因,盲人说:“民(自称)习星卜(算命打卦),度(估计)公橐中装(口袋中路费)不能及千里,民技犹可资(帮助)以行也”。这真是出乎意料的回答。于成龙留下了他,果然走到中途,路费就用完了,多亏盲人沿路为人算命得钱才到达了合州。
于成龙在合州任上,“革宿弊,招民垦田,贷以牛、种,期月户增至千”(《于成龙传》)。康熙八年(1669),调任湖北黄州府同知。康熙十三年(1674),升任为武昌知府。十七年(1678),迁任福建按察使,“民庶送至九江,凡数万人,哭声与江潮相乱”(《事略》)。临发时,他派人买了几百斤萝卜。船上人笑着说:“这又不是好东西,买那么多干什么?”他说:“我沿途食用就靠这些。”一个堂堂的方面大员,硬是靠啃萝卜到达福建任上的。在福建按察使期间,执法决狱,不徇私情;政府公文,及时处理。巡府吴兴祚“荐公廉能第一”,迁(福建)布政使。当时“满兵掠浙东子女,役为奴者数万,”于成龙全都“赎归之”。对各种赋税,“皆应时收,不增铢黍”。与那种大肆搜括的官员,有天壤之别。自己的生活则十分清苦,甚至到了“署中薪米不给,至无衣可典,日或不再食(两餐)”的地步。一些随征的满汉大臣,朝使者有时来到布政使的衙门,有的还直接进到他的卧室,所见到的是“几案间蛛丝鼠迹,文卷书册,外无长物”,都感叹说:“于公清苦,天下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