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秉笔直书的“今董狐”-吴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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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秉笔直书的“今董狐”-吴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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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秉笔直书的“今董狐”-吴兢

秉笔直书,实录无隐,这是中华民族一贯崇尚的史学美德。实录的最早典型,是春秋时晋国的史官董狐。据《左传•宣公二年(前607)》载:晋灵公残暴不仁,大夫赵盾多次进谏,灵公不但不听,反而想方设法,多次要置赵盾于死地,赵盾只好逃亡。逃亡期间,赵盾的弟弟赵穿在桃园把灵公杀死了,迎接赵盾回朝。对这一事件,太史董狐在史书上写下了五个字:“赵盾弑其君”,并把它宣示于朝。赵盾辩解说:“事情不是这样。”董狐反驳说:“子为正卿,亡不越竞(境),反(返)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说,即使不是你亲手杀死灵公,也是你指使干的。孔子听后高度赞扬董狐是“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董狐的做法,在今人看来,或许有可议之处,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人们是一直把他视为实录的典范。而实录精神的真正发扬光大,无疑应该是司马迁的《史记》。《汉书》的作者班固尽管对司马迁颇多非议,但他对《史记》的“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却是由衷地赞扬。到唐代,著名史学家刘知几在他所撰写的《史通》(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史学理论著作)中,从理论上对实录精神作了总结,提出了史书应“以实录直书为贵”的原则。他强调史书记事要“善恶必书”,“不掩恶,不虚美”,反对“饰非文过”,“曲笔诬书”。史官应该具有“仗气直书,不避强御”,“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的大无畏气概和不惜牺牲的精神。这些掷地可作金石声的语言,有助于我们了解什么叫实录。

刘知几是从理论上阐述实录的原则,他的同事与朋友,史学家吴兢则是通过记述往事来表述同样的主张,认为实录史事,才能取信于后人。吴兢在其名著《贞观政要》卷七中,记载着这样一则故事:唐太宗贞观十三年,褚遂良为谏议大夫,并兼任起居注。起居注的职责是侍从皇帝,记录皇帝的言行。唐太宗虽是封建时代少有的明君,但也担心史官记下他的不良之举,于是就以“观所为得失以自警戒”为借口,向褚遂良提出要看起居注的要求,褚遂良一口拒绝,说:“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记人君言行,善恶毕书,庶几人主不为非法,不闻帝王躬自观史。”唐太宗听后,还不死心,又试探性并且不无胁迫性地问道:“朕有不善,卿必记耶?”褚遂良毫不含糊地反问:“臣职当载笔,何不书之?”黄门侍郎刘洎虽然话说得比较委婉,但态度也很明确,他对太宗说:“人君有过失,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设令遂良不记,天下之人皆记之矣!”吴兢记下这件事,显然是要求人君必须有太宗的风度,而史官则必须有褚遂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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