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之迷,秦始皇有没有坑儒?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三十四年(前213),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提议,下令把秦国以外的史书和民间收藏的《诗》、《书》及诸子百家之书,全部烧毁。次年,一部分为秦始皇觅求不死仙药的方士,因为旷日持久而没有效验,怕骗术被拆穿,就和一些儒生串通,私下诽谤秦始皇“刚戾自用”,“专任狱吏”,“乐以刑杀为威”,认为始皇既然“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相继逃亡。秦始皇闻讯大怒,令御史迅速查办。方士与儒生遂转相牵连告发,结果查出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秦始皇为“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将这批人全部坑杀于咸阳,这就是历史上“焚书坑儒”的经过。
但有学者提出,秦始皇“焚书”有之,“坑儒”则无,所谓“坑儒”实是“坑方士”之讹。当时秦始皇主要针对方术之士大开杀戒,儒生被坑杀者虽有,但为数不多。从历史上看,儒家在秦朝的地位,比以往大有提高,秦始皇的“坑方士”行动,对秦代儒生的社会政治地位,并未造成大的影响。因此,当时以至汉初的儒家学者,对这一事件不甚介意,极少有言及者,直至西汉中期才为人们注意。称之为“坑杀术士”。
西汉始元六年《前81),始有桑弘羊提出秦始皇“坑儒”这一说法,这时距秦始皇去世已有一百多年了。此后,历代儒家学者为了弘扬孔孟仁义之说,都把“焚书坑儒”作为反面教材,进行抨击。即便如此,儒学家中仍不乏持保留态度者。如唐代韩愈、北宋司马光,对“坑儒”之说采取回避态度,而称“坑杀学士”,或谓“屠术士”。可见,秦始皇的“坑儒”并小是一桩“铁案”,也许秦始皇是白白地担当了中国学术史上的罪人,承受了二千年的唾骂。
与上述意见相反,有人认为秦始皇不仅“坑儒”,而且还坑了两次,这一说法也是有根据的。《汉书•儒林传》颜师古注引东汉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说:“秦既焚书,患苦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坑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这一次坑儒,规模较第一次更大,手段也更为残忍毒辣,而且为掩天下人耳目,做得十分机密,使真相被隐瞒了二百五、六十年之久,直到汉光武帝时代,才被卫宏揭露出来。此说,留下了确切的文字资料,但人们不禁要问,第二次坑儒发生在哪一年?距秦王朝二百多年的卫宏,是从哪里掌握这一史料的?这一说究竟是古人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呢?还是咸阳那次“坑儒”的又一种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