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021年工作 2019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二)找准问题差距,补齐安全发展短板。当前,影响我市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较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从行业领域看,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公共消防、特种设备等方面还存在安全隐患,排查还有死角,整改还欠进度。特别是道路交通潜在安全隐患和风险很大,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x万辆,平均每天增加180辆左右;不包括过境危化车,仅我市就有危化车辆x辆,涉及企业96家,去年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43人。煤矿监管压力较大,现有煤x个,产能达x万吨,去年发生一般煤矿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面临较大挑战,全市有电梯x台,涉及使用单位964家;压力容器x台,涉及生产企业x家;锅炉x台,涉及使用单位x家。从安全基础看,部分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还有差距,有的心存侥幸,安全x入欠账较大,安全基础薄弱,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有发生。从安全监管看,个别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确,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消除隐患,补齐安全短板。
(三)奋力追赶超越,实现安全发展目标。追赶超越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发展的科学定位和殷切期望,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勾勒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陕西路径。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推进追赶超越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全生产领域要围绕追赶超越,搞好安全保障。正如省委书记娄勤俭讲的那样:“安全生产是全省追赶超越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是各级领导干部尽职履职必须要做好的基本工作”。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敏感时期和关键阶段,省十三次党代会和中央十九大将要召开,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保障。今年安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三下降”和重特大事故“零发生”。我们要紧盯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市奋力追赶超越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牢牢把握改革机遇,着力破解安全发展瓶颈
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12月18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顶层设计定向定位、修法立规定职定责,提出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和工作重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市委副书记、市长薛占海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做出重要批示,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目前,市安委办正在抓紧制定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今年,我们要抓住这次改革发展机遇,下功夫破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根本性问题。
(一)深化各级党委政府议政谋事的领导责任,破解“老大难”问题。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一些行业领域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有根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事故仍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层面还没有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部分行业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先天不足的问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成为“老大难”问题。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凸显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谋安全生产大局、下安全生产先手棋的主导作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领导班子的议政功能、突出集体领导的布局功能、突出各级领导的导向功能。
(二)落实生产经营企业抓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破解“落实难”问题。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自觉接受属地安全监管。要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必须落实一岗双责,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细化安监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破解“协调难”问题。安全生产涉及领域广,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特别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综合监管”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许多应该由行业部门监管的事项因找不到落实主体,只好落实给安监局。安监部门要勇于创新,敢于亮剑,监督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切实发挥安全监管职责,坚持做到“三化”,即综合监管具体化、三个必须法制化、监管对象序列化。
(四)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破解“抓手难”问题。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坚持做到“三要”,即考核指标要分类分布调控、考核内容标准要具体明确、责任追究要注重失职问责。今年除了坚持月通报季讲评机制外,要围绕交警、质监、住建、城管等重点领域,以送阅件形式,定期通报工作情况。